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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浏览 :   1249

日期 :   2013-09-09

各部门: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管理办法》已经院领导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3年9月5日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门户网站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我院门户网站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院办事效率,展示我院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网站的中文名称为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域名为www.jsmi.com.cn

第二章  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站的综合管理及技术维护,确保我院网站安全、稳定地运行。

第四条  网络管理中心设网站管理员,负责我院网站的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等,组织网站各类信息材料的收集、录入、审核与发布等。

第五条  各部门设立网站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收集与发布。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六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七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提出设计方案,报职能部门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 增加新栏目、新功能或对栏目进行更改,需报职能部门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第四章  信息的收集、审核与发布

第九条  上网信息实行“谁管理、谁维护,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条  上网信息要求文字简短精练、内容准确,图片影像清晰、主题突出。

第十一条  各部门按照网站栏目维护内容汇总表的要求,按规定进行信息的收集、审核及发布,并在OA系统中“网络管理”的“网站信息更新”模块中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网络管理中心每年对网站信息员发布的信息的及时性及质量水平进行综合考评,给予考评合格者相应奖励。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十三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四条  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各部门不准向无关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五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我院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我院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我院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我院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我院规定、影响我院形象、泄露我院机密的信息。

第十九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如发布不良、有害或反动等内容的信息,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网络管理中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