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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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5-06-20
近日,我院新建的全省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顺利通过考核。建成后的计量标准装置的测量范围为:(0~400)μmol/mol,不确定度为:(0.10<R≤1)µmol/mol:=1.7%,=2 ;(1<R≤400)µmol/mol:=3.8 %,=2,可以开展相同测量范围的臭氧气体分析仪的检定校准工作。
臭氧是预测空气中污染物危害的主要监测对象之一,随着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在环境监测、食品化工、医药等领域,使用臭氧检测设备的企业单位对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需求逐渐提升。
该项目的建成填补了我省在该领域内的能力空白,满足了我省及周边地区各大企事业单位对臭氧气体分析仪的量值溯源需求,帮助社会企业解决此前送检路途远、时间长、费用高等诸多问题,进一步完善我省臭氧气体分析仪量值传递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