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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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2-05-31
对我省生产厂家代送检的检测费,如生产厂家为江苏省小微企业的,可减半收费。生产厂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生产厂家与证书单位的供销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合同中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承担”或“设备须提供证书”的相关条款。
注:凡2022年5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符合以上条件已办理送检手续,且已缴纳费用的生产厂家,补充以上证明材料后,我院将进行减半收费。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