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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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2-07-01
为贯彻落实《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市监〔2022〕193号)要求,减轻个体工商户成本负担,现对省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计量检测费用进行减半收取,具体措施如下:
一 减半政策实施期限
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符合减半条件已收费的,补充材料后按要求进行清退费用。
二 减半收费对象
江苏省内个体工商户。
三 适用范围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及委托检测。
四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
证书单位营业热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对我省生产厂家代送检的检测费,如生产厂家为江苏省个体工商户的,可减半收费。生产厂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生产厂家与证书单位的供销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合同中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承担”或“设备须提供证书”的相关条款。
五 减半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高佳
联系电话:025-86435545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