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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计量器具及计量标准器具申报免费强检业务 客户告知书

来源 :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浏览 :   410079

日期 :   2022-08-04

尊敬的客户: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免征政策,有效开展强制检定工作,特此公告工作计量器具及计量标准器具申请免费强检相关流程,敬请收悉。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在有效期内申请强制检定。

二、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免费强检流程如下:

1、根据国家对于免费强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以申报方作为申请主体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进行所申报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的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psp.e-cqs.cn

2、完成申报后,申报方可将申报的强检计量器具及强制检定预约单送至省计量院,强检业务受理人员将对预约单、监督管理系统申报信息及计量器具实物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业务受理并开展后续强检工作。

三、使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免费强检流程如下:

1、各技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其标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原则上应在其所属地或逐级向上具有强检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当逐级申请的技术机构均无能力开展相应强制检定工作的,可以选择江苏省计量院受理强检业务。

2、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计量标准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申报方应作为申请主体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检定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218.94.159.230:8002/jsjljg/login

3、完成申报后,申报方可将申报的计量标准器具及单位最高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上一周期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送至省计量院,强检业务受理人员将对监督管理系统申报信息、计量器具实物及标准证书等材料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业务受理并开展后续强检工作。

四、强制检定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人:严晓芳

联系电话:025-84636976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业务管理部

                                                           2022年8月4日

实施强制管理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docx